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提高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可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第十六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排放和泄漏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接受调查处理。
(4)企业、行业有关规定。
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在运输、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其衍生造成的突发性环境事件适用于本预案。
1.4.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由于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不含一万元)。
1.4.2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不含五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发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1.4.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1.4.4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由于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1.5.1以人为本
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所有应急行动以确保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为第一。
1.5.2预防为主
本厂以事故预防为重点,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
1.5.3依靠科技
为科学地应对突发事件,本厂应加强应急技术开发,利用监视、监测、监控和信息处理等技术装备,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预防事故的发生及避免更为严重的次生灾害的发生。
1.5.4统一指挥
本厂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同时,本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应服从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和滨海经济开发区等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挥。
1.5.5分级负责
在厂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各车间、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责任,分工明确,相互合作。
1.5.6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在应急状态下本厂积极开展自救的同时,与社会救援组织和机构积极合作,相互配合,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
1.5.7优先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保护环境优先。
(3)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1.1工厂概况:
本厂位于山东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内,经济性质属于民营,本厂目前从业人员230人,占地面积150亩,本厂目前主要有500吨/年PDE和300吨/年三酮生产装置。厂区设两个出口,南侧正中设人流出入口,西侧偏北设货流出入口。
2.1.2社会环境:
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滨海经济开发区内,位于渤海莱州湾南岸,潍坊市西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区中部;距潍坊市57km,距青岛市178km,距济南市200km;益羊铁路直达厂区内,昌大路、环海辛沙路、济青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发达;附近潍坊北港、羊口港、青岛港通航国内外码头。陆路、水路和铁路交通运输方便。厂区周边社会环境见表2-1。
表2-1工厂周边社会环境一览表
方向 |
设施和建构筑物 |
人口 |
距离m |
联系电话 |
东 |
盐场(隶属海化盐场) |
/ |
100 |
5328000 |
西 |
潍坊裕亿化工有限公司 |
50 |
40 |
5319628 |
南 |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60 |
100 |
5302608 |
西南 |
潍坊侨昌化工有限公司 |
150 |
100 |
5306018 |
北 |
潍坊绿霸化工有限公司 |
150 |
贴邻 |
5309018 |
西北 |
潍坊沃尔特化学有限公司 |
100 |
500 |
5301000 |
2.2.1危险目标划定
根据对本厂生产过程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的结果,确定以下危险部位作为应急救援危险源。
危险源:原料罐区
A1:盐酸原料储罐(50m3),强腐蚀且易挥发出刺激性氯化氢气体。
A2:乙醇原料储罐(50m3),极易挥发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A3:甲苯原料储罐(50m3),蒸汽有毒致癌。
A4:液碱原料储罐(50m3),刺激性强腐蚀性。
A5:纯苯原料储罐(50m3),有毒刺激性气味。
A6:甲醇原料储罐(50m3),有毒且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
A7:二氯乙烷原料储罐(50m3),高毒挥发性无色液体
2.3.1预警行动
贮罐区内设置多个可燃气体报警仪,当报警仪检测到浓度超标时会自动发出报警并将信号传输至控制室。控制室发现报警后马上报告生产管理部,并赶往现场确认,如果报警无误,则生产部立即向全厂发布预警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准备;如果发现报警仪误报,则现场进行仔细排查,经检查确认报警仪误报后,解除预警信息。
2.3.2信息报告与处理
(1)信息报告与通知
为了在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公司设值班电话:0536-5302681,当接到事故通知后在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负责人,然后逐一向上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各车间做好救援准备。
(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生产管理部负责人汇报,然后生产管理部负责人逐一向上级领导汇报,也可越级汇报。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厂内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厂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统一指挥。
3.2职责分工
1、总指挥:
a.组织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c.组织指挥全厂应急救援;组织事故碰头会,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工作;
d.接受和服从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的领导与指挥;
e.根据需要,组织制定现场应急方案;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职能部门:
(1)生产管理部:
a.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
b.承接厂内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c.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相关人员集合;
d.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e.负责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f.负责组织指挥医务人员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g.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h.组织厂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和预案评审。
i.建立、更新本单位的消防、医疗、抢险等应急队伍档案;
(2)人力行政部:
a.安排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期间的值班;
b.负责保持应急期间的通讯畅通;
c.进行事故期间的公众应急宣传和告知工作;
d.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接待媒体的采访,进行新闻发布;
e.安排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f.组织进行保险理赔和善后处理;
(3)物流部
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4)财务部
a.筹措和拨付应急救援资金;
b.参与有关责任方赔偿费标准的制定和协商工作;
c.协助人力行政部进行保险理赔和善后处理;
(5)其它部门
根据指挥部指令,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
1、本厂对事故应急救援中拒绝执行命令、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借故逃避、逃匿,擅离职守,侵占、挪用救灾物资和捐赠物资等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2、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车间、班组)或个人,工厂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 ,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令其赔偿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4.1.1报告程序
1、发生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当班班长和车间主任报告。
2、当班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向总经理、值班人及生产管理部、指挥部其他成员报告,所用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发生火灾或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时,应立即向滨海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报告。必要时同时向医疗机构报警求助。(在当班领导下达全体人员撤离指令后,主控室人员负责通知各生产车间人员撤离;三酮车间人员负责通知电工冷冻泵房人员和化验车间人员撤离;值班行政人员通知澡堂和食堂人员撤离)。
3、生产管理部根据总指挥指示,向总公司领导和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所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刻钟。
4、生产管理部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周边可能受到威胁的单位。所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刻钟。
5、事故报告要尽可能详细具体,包括: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已经采取的措施;
f.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2应急联络方式
1、厂24小时报警电话: 5302681
2、消防火警: 5329119
滨海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 5308619
3、医疗急救: 5337120
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5328939
滨海经济开发区卫生防疫站: 5331284
4、治安报警:滨海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5331073
5、安全监管:潍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219402
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305016
6、环境保护: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8586195
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环境检测站: 5311098
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如图4-2所示。
4.2.1预案启动
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潍坊先达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
2、事故发生后,环保部、生产管理部应立即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做出恰当的认定,迅速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3、事故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事故的扩大。对事故伤害人员及时组织抢救。必要时事故处置人员可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事故部门停止排放污染物,甚至停止生产,以解除或者减轻危害。造成跨厂、区污染的,必须及时通报相邻厂、区环保部门,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开发区环保局电话:0536—5331411,5331234)
4、事故处置人员在做好现场处理的同时,对事故开展调查,收集与事故发生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实物取证、摄影录像等,询问事故当事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做好记录,现场采样,进行监测分析,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等进行评估。
5、事故速报。事故处置人员将现场调查初步掌握的事故情况、污染程度及发生原因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小组领导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污染情况。
6、事故通报。事故处置人员根据现场取证、监测报告及调查的其他材料,经综合分析,判定事故发生原因及产生的危害,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审查后,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2.2现场应急救援
1、通讯联络队:
人力行政部接到报警后,
a.立即通知话务员、检修人员及技术人员待命,确保所有电话畅通,通讯迅速、准确无误;
b.迅速调剂各种车辆,集合队员待命,接到任务迅速出车;
c.人力行政部准备好各种通讯及生活必需品。物流部协助。
另外,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在通讯不畅的情况下担任上传下达联络任务。
2、生产管理部调度
视事故情况指挥安排局部或全部装置停车及相应的隔离指令。
3、治安队
人力行政部、生产车间接到报警后,
a.治安队根据事态的发展,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和爆炸的范围,保卫人员设置警戒线,警戒线范围根据事故状况而定。封锁有关道路,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必要时通知门卫关闭厂门,禁止无关人员入厂围观。
b.人力行政部通知门卫做好引导抢险车辆到达事故现场的准备,并指挥各种抢救车辆,有秩序地进入抢救区域。在事故下风向设立警戒,阻止一切无关事故抢险的机动车辆及行人进入危险区,终止一切明火作业。
c.若接到总指挥疏散指令,保卫人员强制警戒区内人员按指定路线疏散。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根据不同事故、当时的环境、风向等由指挥部做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路线和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
d.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人力行政部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协助进行上述工作。
4.消防分队
生产管理部接到报警后,
a.迅速召集义务消防队成员,迅速赶到现场,侦察并报告灾情,并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搜索转移遇险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b.专业消防队伍到达后,首先由指挥部成员向其报告已知的事故情况,研究下一步的抢险方案,并指派技术部熟悉工艺设备人员协助其展开抢险工作。
5.抢险抢修队:
技术部、生产保障车间接到报警后,
a.设备技术部迅速安排工艺、设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现场抢险,有效堵漏,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方案执行相应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和《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
b.生产保障车间迅速安排维修工、电焊工、电工、钳工等赶赴现场,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修复,防止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小事故损失。
c.生产保障车间迅速安排仪表工赶赴现场,对损坏、失灵的仪表进行修复或更换,并保证仪表的可靠运行。
6.医疗救护队
事故发生后,
a.车间值班长和现场其他人员首先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至上风向安全地点,进行初步抢救,如止血、固定、人工呼吸等。
b.发生化学灼伤,要立即在现场用清水进行足够细致的清洗。
c.发生中毒者,首先保持呼吸畅通,服解毒药品。
d.及时送医疗单位抢救或联系专业医疗队伍到现场实施抢救。
7.环境检测队
中心化验室接到报警后,
a.准备有关现场监测或采样仪器和器具,根据指挥部指令,随时准备进行检测工作。
b.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上级环境保护检测部门尚未到达现场,中心化验室首先对危害区域的危险物质浓度进行检测。
8.物资供应队
物流部接到报警后,随时待命,为事故应急提供所需物资和机具。
9.运输队
人力行政部报警后,随时待命,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提供或联系运输车辆和司机。
10.说明事项
a.应急救援队伍尽可能佩戴明显的标识,可醒目识别。可以以服装颜色区别。
b.应急人员根据现场危险特性,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关系到应急人员安全问题时,可先行撤离后及时向现场指挥报告。
c.因抢救伤员、消防抢险、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 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厂救援信号主要利用厂内电话和配备的手机(厂外时)进行报警联络,全厂的手持对讲机均应调到同一频段。
2、指挥部向全厂发布救援指令,可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防爆通讯工具发布,如厂内广播通话系统。
3、危险区域警戒线以各工序护栏为界,参与抢救抢险人员分别佩带明显黄色袖臂章。
4.4.1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
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实施紧急疏散、撤离计划。事故区域所有员工必需按预案或指令进行紧急疏散、撤离。治安队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指导警戒区域内的人员有序离开。警戒区域内的事故车间主任负责清点撤离人员,检查确认区域内无任何人员滞留后,向治安队汇报撤离人数,进行最后撤离。当员工接到紧急撤离命令后,应对生产装置进行紧急停车,并对物料进行安全处置无危险后,方可撤离岗位到指定地点集合。
员工在撤离过程中,应带好岗位上所配备的防毒面具,在无防毒面具的情况下,通过有毒气体弥漫区时,不能剧烈跑步,应憋住呼吸,用湿毛巾唔住口、鼻部位,慢速朝上风方向或指定地点走去。
疏散集中点由指挥部根据当时现场的气象条件确定,总的原则是撤离到泄漏点的上风向。
事故警戒区域外的范围为非事故现场。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指挥部根据当时气象条件,对扩散后可能染毒的区域、场所内的人员,实施有序疏散,各部门和车间第一负责人或指定其他人员进行人数清点,并向治安队汇报。疏散人员应到指挥部指定的地点集中。疏散之前做好各生产装置的停车工作。
4.4.3人员撤离、疏散后的报告
事故现场和非事故现场的人员按指挥部命令撤离、疏散到指定安全地点集中后,按照班、车间(部门)第一负责人逐级上报的顺序,检查统计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后,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向治安队汇报,治安队汇总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撤离、疏散的人数。
4.4.4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
当发生重大泄漏事故时,可能威胁到厂外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安全时,生产管理部应立即与政府突发事件救援中心联系,并配合政府引导居民迅速疏散到安全地点。
指挥部协助政府救援中心通过各种途径向周边可能受到危害的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注意事项等,使公众能够做出自我防护响应。
4.5.1危险隔离区的设定
1、液体泄漏事故:
一般泄漏事故:以泄漏点为中心,将半径20m以内区域划定为危害核心区,将距离泄漏点周边50m内区域划定为危害边缘区。
严重泄漏事故:以泄漏点为中心,将半径50m以内区域划定为危害核心区,将距离泄漏点周边100m内区域划定为危害边缘区。
2、有毒气体泄漏事故:
一般泄漏事故,以泄漏点为中心,将半径50m以内区域划定为危害核心区,将距离泄漏点周边100m内区域划定为危害边缘区。
严重泄漏事故:以泄漏点为中心,将半径200m以内区域划定为危害核心区,将距离泄漏点周边500m内区域划定为危害边缘区。
事故危害核心区初步划定以后,应根据现场环境监测和当时的气象资料,可进一步扩大或缩小划定事故危害核心区和危害边缘区。
1、厂内危害核心区域用黄黑相间警示带设警戒隔离区域,并设警戒哨,限制人员、车辆进入。
2、厂外危害核心区域的隔离、警戒由指挥部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由公安治安部门实施,厂治安队配合。
3、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危害核心区域)的人员,危害边缘区属于监控区域,存在危害风险。
一旦发生严重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实施隔离交通管制:
若易燃易爆物品发生泄漏,尚未引起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周边区域为禁行区,任何车辆不得进入。应急车辆在危险区外指定位置停留。
若有毒物品发生泄漏,或易燃易爆物品已引起火灾,救护车、消防车、抢救物资运输车、指挥车辆在现场指挥下,进入事故隔离区内指定位置。
其他车辆均不得进入事故隔离区;对原停留在隔离区内的车辆视情况实施疏导,疏导路线由治安队根据当时的气象风向情况,尽量沿上风向驶出厂外。
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厂应急救援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机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生产管理部设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1、人力行政部积极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正确和引导性宣传号召,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同时避免以下几点:
a.猜测事故
b.未经授权的人员发布信息
c.隐瞒事实和误导媒体
2、人力行政部安排专人提供公众来访接待和咨询服务,地点设在办公楼会议室。
a.接待公众来访、查询;
b.向公众说明事故信息、防护措施;
c.接待公众查找亲人下落并登记具体情况;
d.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
4.8.1应急结束
事故达到以下条件时,应急救援工作结束,警戒解除。全厂进入事后处理阶段。
a.现场人员安全得到保障,受灾人员已妥善安置;
b.事故危险状况已消除;
c.环境污染已得到控制或已消除;
d.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已消除;
1、设置内部警戒线,以保护现场和维持现场的秩序;
2、保护事故现场被损坏的设备部件,碎片、残留物等及其位置;
3、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及管理者;
4、对搜集到的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4.8.3事故调查与处理
根据事故情况,指挥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或独立进行调查,独立调查应根据总指挥指令,在副总指挥的指挥下,以生产管理部为主,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环保、设备人员和事故车间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在现场调查取证,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部同时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包括:
a.事故的基本情况;
b.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
c.事故损失和损耗;
d.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工作情况和总结;
e.事故遗留问题;
f.对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4.8.4现场洗消
1、以事故车间为主,技术部和生产管理部协助,对事故现场进行洗消,清除泄漏物。
2、重大事故,由专业消防队伍负责洗消工作。
3、另外,抢险排水及洗消污水的排放应经环保部门的检测达标排放,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4.8.5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1、在生产副总指挥下,组成由设备、动力、机修、电修和事故车间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夜间发生事故,由行政值班人及技术部调度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组织指挥事故处置和落实抢修任务。
2、若受灾人员数量较大,人力行政部负责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工作,财务部负责根据规定进行保险理赔和支付事故赔付工作,确保受灾人员生活有保障。
1、人力行政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由行政值班人和技术部调度负责。未发生事故期间,采取电话值班方式;发生事故期间,采取办公室值班方式。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24小时开机状态。
3、技术部调度工作地点设有全厂广播通话系统。
4、生产管理部公布应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各部门及车间。
5、周边人员需要疏散时,应及时利用电话、当地的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等,及时告知公众撤离。
6、在易燃易爆场所,所有通讯设备都必须保证本质安全,具备防爆功能,避免因使用手机而引起火灾爆炸。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每年3月上旬,生产管理部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应急救援组织的落实。
2、生产管理部与滨海开发区消防、医疗等专业救援队伍保持联络,确保事故救援时及时有效。
3、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人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措施,学会如何在危险环境中保护自己。
1、各部门和车间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的归属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2、生产管理部建立全厂应急物资和器材台帐,制定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厂财务部设立应急设施、演练和救援专项资金,纳入年度安全经费预算计划,并储备事故应急资金50万元,以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处置中各项活动的开支。必要时,厂财务部应向山东先达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急申请紧急调拨应急资金。